一
“先生——”
我的目光自报纸上的三十名所谓“佳丽”的色相往上移,见到一名二十一二岁的女子。
她全部秀发以喱膏蜡向后方,直直的,万分帖服。额前洒下伶仃几根刘海,像直刺到眼睛去。真时髦。还穿一件浅粉红色宽身旗袍,小鸡翼袖,领口、袖口、襟上绲了紫跟桃红双绲条。因见不到她的脚,不知穿什么鞋。
一时间,以为是香港小姐候选人跑到这里来绕场一周。——但不是的,像她这般,才不肯去报名呢。俗是有点俗,却天生丽质。
我呆了半晌,不晓得作答。
“先生,”她先笑一下,嗫嚅“我想登一段广告。”
“好。登什么?”
我把分类广告细则相告:
“大字四个,小字三十一个。每天收费二十元。三天起码,上期收费。如果字数超过一段,那就照两段计”
“有多大?”
我指给她看。
“呀,那么小。怕他看不到,我要登大一点的。”
“是寻人吗?”
她有点踌躇:“是。等了很久,不见他来。”
“小姐,如果是登寻人启事,那要贵得多了。逐方计算,本报收九十元一方。”
“九十元,才一?”
“是呀,一般的启事,如道歉、声明、寻人或者抽奖结果,都如此。你要找谁呢?”
“我不知道他是否在这里?不知道他换了什么名字,是否记得我?”真奇怪,我兴致奇高。
一半因为她的美貌,一半因为她的焦虑。
“究竟你要找谁?”
“一个男人。”
“是丈夫吗?”
“”她一怔,才答“是。”
“这样的,如果寻夫,因涉及相关法律,或者需要看一看证书。”
她眼睛里闪过一丝悲哀,但仿佛只是为她几根长刘海所刺,她眨一眨,只好这样说:“先生,我没有证书。他——是好朋友。寻找一个好朋友不必证明文件吧?”
我把纸笔拿出来,笑:“那倒不必。你的启事内容”
她皱眉:“我们之间,有一个暗号。请你写‘十二少: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