恋爱的季节是随着插队落户的岁月开始的。就是在插队落户初期,我认识了今天的妻子王淑君,开始了我们的初恋。那是特殊年代里的爱情,那是艰辛苦涩的日子里最值得珍视的一份感情。从1969年相识,到1979年的元月结婚,连头搭尾10年时间,其中几乎7年半的日子,我们是在分离、在两地相思中度过的。相互联系和沟通的办法,就是通信。在那几年里,我们每年互相要给对方写出四五十封书信,几乎是每隔5至7天,要寄一封信,很多时候密度更大,差不多每隔三五天就要写一封信。这些书信,成了我精神上的最大慰藉。在劳动之余,在每天不间断地学习创作之余,写信是我最愉快的一件事情,也是我惟一的倾诉感情的方式。当然,每次收到她的信,我也总是读了又读,直到把信纸都焐热了,并要在接到她的下一封信时才把她的上一封信放进信封,珍藏起来。至今我还记得,到了她的信该来的日子,我总要站在寨子高处的堰塘边上,望着邮递员走来的山垭口,热切地、焦虑地、默默地等待着。如果这一天收到了她的信,那么,整个黄昏和夜晚我都会感到身心愉快、精力充沛,整个栖居的小茅屋里仿佛也充满了温馨的气息。守着一盏小油灯,我会写到很晚、很晚。而倘若没有收到她的信,我便会在邮递员离去以后,久久地傍着夕阳踟蹰,沮丧地踏着薄暮回到那阴暗潮湿的茅草屋里。那年头山寨上没有电话,打长途电话要到远在十几里外的公社邮电所,况且音息非常微弱。而电报贵至7分钱一个字(后来降至3分钱一个字)。对一整天的繁重劳动只能换来二角几分、一角几分的知青来说,利用电报和长途电话联系,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事情。所以,我们惟一的联络办法,就是写信。
一晃近30年了,我们的命运发生了很大的变化,临时的动迁不算,我们搬过十几次家。在搬家的过程中,凡是能丢的东西,包括一些家具,包括喜爱的书籍,很多都因迫于无奈而舍弃了。惟独这些书信,我和妻子都珍藏着。我装在我的书柜里,她放在她的小箱子里。可惜的是,有不少书信,由于她居住的工棚被风雨所掀,雨水浸蚀了信封和信纸,字迹模糊得已无法辨认了。就是这些残缺不全的信,我们也还保留着。想想吧,那个年代留到今天的邮票、信封都成了价值不菲的东西,别说这些饱...